申論題內容
四、甲主張乙違約不移轉買賣契約所約定之土地一筆,其對乙有新臺幣(下
同)500 萬元之損害賠償請求權,並有買賣契約、掛號郵件收件回執為
憑,乃向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下稱臺南地院)聲請對相對人乙為假扣押,
本件假扣押標的係坐落臺南市○○區之土地。然甲以書狀自陳,於聲請
本件假扣押前,已向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下稱臺中地院)提起「請求移
轉登記及損害賠償等」之本案訴訟,該案經臺中地院第一審判決後,現
繫屬於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審理中。試問:甲之假扣押聲請,臺南地
院是否有管轄權?附理由說明之。(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