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三 題 某次大地震造成震央所在地甲縣政府所轄地區多處民眾房屋倒塌,甲縣政府乃徵用轄內民間所有之挖土機多臺,至倒塌房屋處進行挖掘搶救,而徵用之挖土機由該縣政府公務員乙保管統籌運用。挖掘搶救完後,公務員乙因投資失利,竟將保管中之挖土機 1 臺私下賣給中古廠商,得款新臺幣 30 萬元。依上開情境及貪污治罪條例規定,公務員乙之行為觸犯何罪?請簡要說明之。(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