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號郵件用意在於將書寫於郵件上訊息送達至指定人手中,並以簽收作為證明,包裹則為送達物件至指定地點,有保證物體送達之用意,故掛號郵件損毀時不可請求補償,補償之要件為掛號郵件遺失或消滅。
郵政法第29條
郵件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寄件人得向中華郵政公司請求補償:
一、包裹郵件、快捷郵件、報值郵件、保價郵件全部或一部遺失、被竊或毀損時。
二、其他各類掛郵件全部遺失或被竊時。
為郵政健全發展,提供普遍、公平、合理的郵政服務,增進公共利益
為健全郵政發展,提供普遍、公平、合理之郵政服務,增進公共利益,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依其他法律之規定
念及初見 雪深驚鴻來
梅花相似 一剎流雲散
天風浩然 卻情何來哉
如何意會言傳
可請求補償
包裹 快捷 報值 保價全部或一部遺失、被竊或毀損時
其他各類掛號郵件全部遺失或被竊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