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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美 國 自 冷 戰 結 束 以 後 , 迅 速 成 立 與 推 動 「 關 鍵 性 基 礎 建 設 防 護 」 ( Critical Infrastructure Protection, CIP),作為國家重大危機與災害事件的研究與保護機制, 其他國家也隨之跟進(臺灣則尚未成立)。然因每個國家的行政制度發展與政府組 織運作方式不同,其 CIP 的發展模式也不盡相同。請問:(25 分)

⑵承上所述,未來我國應當如何發展 CIP 模式?試申己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