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二、填充題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第 18 條有關特殊教育與相關服務措施之提供,以及設施設置之規定,應符合(1)_________、 (2)_________、(3)_________、(4)_________、(5)_________之精神。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第 18 條有關特殊教育與相關服務措施之提供,以及設施設置之規定,應符合(1)_________、 (2)_________、(3)_________、(4)_________、(5)_________之精神。
1.
詳解 (共 2 筆)
詳解
法規已修改,目前非第18條,也非只有5項。
| (108)特殊教育法 | (112)特殊教育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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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條
特殊教育與相關服務措施之提供及設施之設置,應符合適性化、個別化、社區化、無障礙及融合之精神。 |
第十條
特殊教育與相關服務措施之提供及設施之設置,應符合融合之目標,並納入適性化、個別化、通用設計、合理調整、社區化、無障礙及可及性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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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依據特殊教育法10條有關特殊教育與相關服務措施之提供,以及設施設置的規定。應符合
適性化、個別化、通用設計、社區化、合理調整、無障礙、可及性之精神。
適性化、個別化、通用設計、社區化、合理調整、無障礙、可及性之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