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重要紀錄及記事寫作 (30%)
將下列重要紀錄,以 Log book 英文記事方式寫出 (請注意習慣上縮寫與記事方式,此紀錄不是在寫英文書信!):
3.1 1730~1930 在航行中,船位自A點到B點,距離陸岸90海浬。依據MARPOL Annex I規定,使用油水分離器、油水界面偵測器,將污油艙的清潔壓艙水打出。
3.2 1800~1930 遵照國際海事勞工公約與國際船舶與港口設施保全章程,進行船員住艙衛生清潔與安全檢查,確認衛生條件良好,無偷渡或走私情事。
3.3 0830 時,船長接管駕駛臺,測得領港站雷控(A),方位072度,距離 9.56 海浬,備便主機,船速與航向變化,依船長命令調整。
3.4 2142 測得 One Fathom Bank 浮標方位286度,距離3.14海浬,為保持1.2 海浬安全通過,修正風壓差,轉向至273度。
3.5 1430~1630時,舉行放下救生艇海上救生、貨艙滅火、密閉空間救援應急操演,並依到港前船舶保全程序,確認無偷渡客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