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者不具行政法法律關係主體之資格?
(A)未成年人
(B)甲股份有限公司
(C)法務部
(D)教育部總務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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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25), B(169), C(172), D(6711), E(0) #389900
統計: A(1125), B(169), C(172), D(6711), E(0) #389900
詳解 (共 9 筆)
#568120
行政法法律關係之主體包括:1.自然人2.法人3.公法人機關4.設有代表人或管理人之非法人團體
(D)是內部單位非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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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7776
行政法法律關係主體即行政罰法中所謂行為人。
【行政罰法§3】本法所稱行為人,係指實施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之(1)自然人(未成年人屬之)、(2)法人、(3)設有代表人或管理人之非法人團體、(4)中央或地方機關或(5)其他組織。
【行政罰法§3】本法所稱行為人,係指實施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之(1)自然人(未成年人屬之)、(2)法人、(3)設有代表人或管理人之非法人團體、(4)中央或地方機關或(5)其他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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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4773
法務部二級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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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7530
有人知道是什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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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4504
所以C法務部是公法人機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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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96691
補充樓上
法條依據為: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25條第1項第1款第2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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