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務員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罪,下列何者不適用我國刑法?
(A)假借職務上之機會而成立的詐欺罪
(B)公務員縱放或便利脫逃罪
(C)公文書登載不實罪
(D)過失致死罪
(E)以上皆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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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40), B(148), C(395), D(2291), E(679) #345155
統計: A(340), B(148), C(395), D(2291), E(679) #345155
詳解 (共 10 筆)
#713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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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2996
公務員犯了瀆職罪,就會想逃(脫逃罪),必須偽造文書(偽造文書罪)並侵占公款(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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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1746
| 第 6 條 | 本法於中華民國公務員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左列各罪者,適用之: 一、第一百二十一條至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百二十六 條、第一百二十九條、第一百三十一條、第一百三十二條及第一百三 十四條之瀆職罪。 二、第一百六十三條之脫逃罪。 三、第二百十三條之偽造文書罪。 四、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一項之侵占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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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8057
升級不是一樣不能適用嗎
要最輕本刑3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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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5504
1. 公務員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罪,下列何者不適用我國刑法?
(A)假借職務上之機會而成立的詐欺罪 (339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134條:加重2/1)
(B)公務員縱放或便利脫逃罪 (公務員縱放職務上依法逮捕拘禁之人或便利其脫逃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過失致前項之人脫逃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C)公文書登載不實罪 (公務員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處一年一上七年以下)
(D)過失致死罪 (最重本刑三年以下,不符合第7款)
我其實覺得都不符合欸
是我誤會了嗎,請各位大大指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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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9756
屬人主義,公務員在國外犯瀆脫文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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