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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12年 - 112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四等_財稅行政:民法概要#118055 | 科目:公職◆民法概要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2年 - 112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四等_財稅行政:民法概要#118055

年份:112年

科目:公職◆民法概要

12 債務人為清償時,依民法規定,其給付應先抵充下列何者?
(A)原本
(B)利息
(C)費用
(D)由債務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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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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