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下列何者在行政法上具有享受權利,負擔義務的資格?
(A)臺北市政府
(B)彰化縣政府
(C)嘉南農田水利會
(D)雲林縣古坑鄉公所
(E)以上皆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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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9), B(21), C(3572), D(129), E(826) #389677

詳解 (共 10 筆)

#1081373

我國現有之「公法人」如下:

1. 中華民國 2. 地方自治團體 3. 農田水利會 4. 各類行政法人

 

2014年1月新增之「行政法人」: 

1.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 -----監督&訴願機關為科技部  (參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設置條例)
2.國家運動訓練中心------------監督&訴願機關為教育部  (參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
3.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監督&訴願機關為國防部  (參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設置條例)
4.國家表演藝術中心 -----------監督&訴願機關為文化部   (參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
ㅤㅤ
行政法人法第2條第1項:「本法所稱行政法人,指國家地方自治團體以外,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執行特定公共事務,依法律設立之公法人。」
79
3
#1051362
法人-->有權力、義務
行政機關-->法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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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656420
主要是問6個公法人:國家~直轄市~縣市~鄉鎮市~農田水利會~中正文化中心
27
3
#669125
法人才有享受權利,負擔義務
17
0
#614765
農田水利會  為 公法人
15
1
#3486670
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機關
縣市、鄉鎮市→公法人
12
0
#4065678

農田水利會  目前仍是公法人

 109/10/01 才要改制成行政機關 

原本答案(C)沒錯

11
1
#1470013
除了考行政主體具有享有行政法權利義務的觀念之外,也可以帶地制法的觀念...其他三個都是"地方行政機關"只有【地方自治團體】才具有公法人地位(享有權利義務)
6
1
#643696
是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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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385
"公所"就不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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