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下列人員,何者不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
(A)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
(B)直轄市議會議員、縣(市)議會議員、鄉(鎮、市)民代表
(C)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
(D)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67), B(3819), C(140), D(1361), E(0) #389666

詳解 (共 10 筆)

#555342
引用

Cindy Lin 高三下 (2012/11/21 00:05):3

法律上公務員概念

 

最廣義:《國家賠償法》,含約聘、約僱人員。

廣義:《公務員服務法》,文武職(政務官、事務官)、武職之軍人、公營事業、兼任學校行政職務之教師。

狹義:《公務員懲戒法》,限於文職(特任、簡任、薦任、委任)之事務官、政務官、民選縣市長。

最狹義:《公務“人”員任用、考績、保障、退休、撫卹、俸級、協會等法》,定有職稱及官等、職等之文職人員、常業文觀、事務官。
189
10
#1857003

適用《公務員服務法

1. 受有俸給文武職公務員軍人、內政部常務次長

2. 其他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公營事業機構董事長

3. 釋字308兼任學校行政職務之教師國立大學學務長、國立大學校長

(注意!公立學校聘任之教師不是!!!)

4. 地方制度法§84直轄市長、縣()長、鄉(鎮、市)長  地方民選行政首長

 

其他不適用

1.民選公職人員:村里長、立法委員、民意代表(縣市議會議員、直轄市議會議員)

2.《中華民國總統府組織法》§15總統國策顧問(無給職)

3. 農會職員、農田水利會職員

 

農會:私法人

農田水利會:公法人

「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二十三條之規定,農田水利會會長各級專任職員,視同「刑法」上之公務員,惟其待遇係由會費支應,並未依法受有俸給 ;再者,農田水利會之組織,其性質係屬人民法團,而非公營事業機關 。因此農田水利會會長及各級專任職員尚非「公務員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之公務員
 

題目對照:

下列何者不屬於公務員服務法之公務員? 
(A)
軍人
(B)
立法委員
(C)
國立大學校長
(D)
公營事業機構董事長

97 年 -097年 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三等#5989  答案B
-

下列人員,何者不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 
(A)
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 
(B)
直轄市議會議員、縣(市)議會議員、鄉(鎮、市)民代表 
(C)
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 
(D)
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
101 年 - 原民四等-行政法#9288
 答案B
-

下列何人非屬公務員服務法所指之公務員? 
(A)
某國民中學教務主任 
(B)
某縣縣長 
(C)
內政部常務次長 
(D)
總統府國策顧問
102 年 -102年 原民四等【行政法概要】#12658 
 答案D

-

下列何者屬於公務員服務法上之公務員? 

(A)縣議員
(B)
農會職員
(C)
農田水利會職員
(D)
國立大學學務長
102 年 -102年 地方四等#13933
  答案D

 

99
0
#617379

地方制度法


第 84 條直轄市長、縣 (市) 長、鄉 (鎮、市) 長適用公務員服務法;其行為有違 法、廢弛職務或其他失職情事者,準用政務人員之懲戒規定。
68
0
#1497571

民代不服務 (不適用公務員服務法)

民代不懲戒 (不是用公務員懲戒法)

62
2
#729925
銓敘部90年6月22日90法一字第203...
(共 33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38
0
#571633
議員乃無給職,所以未符合服務法之要件
32
3
#1451382
口訣:正式軍公教→(政)務官、(事)務官、武職之(軍)人、(公)營事業、兼任學校行政職務之(教)師
31
1
#594410
用無給來思考 好像真能幫助解題
議員好像領的是研究費 跟交通費
26
0
#1263924

1.  服務法24 本法於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及其他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均適用之。 ->內政部常務次長

地制法84 直轄市長、縣 () 長、鄉 (鎮、市) 長適用公務員服務法;其行為有違法、廢弛職務或其他失職情事者,準用政務人員之懲戒規定。

以上列舉之地方民選行政首長亦適用公務員服務法。

釋字308也提到公立學校聘任教師,除兼行政職務外,不屬公務員服務法第24條之公務員 (4種有公務員服務法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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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646673
公服法 第24條

搭配

地制法 第8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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