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處分機關告知之救濟期間有錯誤時,其法定聲明不服期間之計算,下列何者最正確?
(A)一律改自處分書送達後一年內聲明不服
(B)如原處分機關曾以通知更正者,一律改自更正通知送達之翌日起一年內聲明不服
(C)如告知之救濟期間較法定救濟期間為長者,一律得於告知之救濟期間內聲明不服
(D)如原處分機關未以通知更正者,得自處分書送達後一年內聲明不服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84), B(296), C(459), D(4298), E(0) #389696

詳解 (共 10 筆)

#555349
第 98 條   處分機關告知之救濟期間有錯誤時,應由該機關以通知更正之,並自通知 送達之翌日起算法定期間。 處分機關告知之救濟期間較法定期間為長者,處分機關雖以通知更正,如 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信賴原告知之救濟期間,致無法於法定期間內提起救 濟,而於原告知之期間內為之者,視為於法定期間內所為。 處分機關未告知救濟期間或告知錯誤未為更正,致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遲 誤者,如自處分書送達後一年內聲明不服時,視為於法定期間內所為。
90
2
#858221

(聲明不服)救濟期間:

1.告知錯誤。。。。(已通知更正):自通知送達之翌日起算法定期間。

2.未告知、告知錯誤(未通知更正):自處分書送達後1年內聲明不服,視為法定期間內所為。

3.告知較法定期間長(已通知更正):如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信賴原告知之救濟期間,致無法於法定期間內提起救濟,而於原告知之期間內為之者,視為於法定期間內所為。

 

(A)一律改自處分書送達後一年內聲明不服  (有上述三種狀況)
(B)如原處分機關曾以通知更正者,一律改自更正通知送達之翌日起一年內聲明不服 (起算法定期間)
(C)如告知之救濟期間較法定救濟期間為長者,一律得於告知之救濟期間內聲明不服 (如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信賴原告知之救濟期間,致無法於法定期間內提起救濟)
(D)如原處分機關未以通知更正者,得自處分書送達後一年內聲明不服

45
0
#590109
ABC應該錯在不是一律
19
0
#1411107
不用搞那麼複雜.....沒更正,給予一年...
(共 5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4
0
#698536
 (C)如告知之救濟期間較法定救濟期間為長者,一律得於告知之救濟期間內聲明不服===> 不是一律  要先滿足一個條件才對===>
處分機關雖以通知更正,如 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信賴原告知之救濟期間,致無法於法定期間內提起救 濟

14
0
#815354
(C)處分機關告知之救濟期間較法定期間為長者,處分機關雖以通知更正,如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信賴原告知之救濟期間致無法於法定期間內提起救濟,而於原告知之期間內為之者,視為於法定期間內所為。

正常情況下→於法定期間內聲明不服
信賴原告知之救濟期間導致無法於法定時間提起救濟例外情況)→於告知之救濟期間內聲明不服
11
0
#669901
(C)假如告知的時間是20年,當然不可能真的是20年。後面有說至遲還是一年.
9
0
#853710
98I,告知錯要通知更正,送達隔天起算救濟
98II,告知錯(較長) + "有更正"
98III,未告知/告知錯 + "未更正"
9
0
#815363
6F解釋有誤

行程法第98條第三項一年內聲明不服的情況是:處分機關未告知救濟期間告知錯誤未為更正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遲誤者。

行程法第98條第二項針對的是:處分機關告知之救濟期間較法定期間為長且已更正之救濟期間
8
0
#554020
行政程序法98條
8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