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下列關於法律行為之敘述,何者正確?
(A)法律行為經撤銷者,原則上視為自始無效
(B)須經承認之法律行為,原則上以承認時發生效力
(C)法律行為無效者,以發現時始不發生效力
(D)無效之法律行為,即為無效,無轉換其他法律行為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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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81), B(220), C(47), D(145), E(0) #935274
統計: A(981), B(220), C(47), D(145), E(0) #935274
詳解 (共 6 筆)
#1154844
第一百十五條(承認之溯及效力)
經承認之法律行為,如無特別訂定,溯及為法律行為時,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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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9521
無效的法律行為乃嚴重違反或欠缺生效要件的法律行為。主要因違反公益而不能產生應有之效力。例如違反強行規定(民七一)、違反公序良俗(民七二)、違反法定方式(民七三)等。所謂「無效」,指表意人內心所期望發生的法律效力終局的不發生,但並非不發生任何效力;通常依法律規定(非依當事人意思),發生損害賠償等法律效果。無效行為之轉換:民法第一一二條規定:「無效之法律行為,若具備他法律行為之要件,並因其情形,可認當事人若知其無效,即欲為他法律行為者,其他法律行為,仍為有效。」申言之,法律為尊重當事人意思,經由效果意思的解釋,使原本無效的法律行為轉換成其他有效的法律行為。其轉換的方式有二:(一)依法律規定轉換:例如「遲到的承諾,視為新要約」(民一六○Ⅰ);(二)依當事人意思而轉換:例如設定地上權契約無效時,可轉換為設定土地租賃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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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5150
114 法律行為經撤銷者 視為自始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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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7894
民法111 無效效果:當然、自始、確定無效 自始無效…作成時,即不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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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5373
B - 經承認之法律行為,如無特別訂定,溯及為法律行為時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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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4455
B有錯嗎?挺怪的!請高手解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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