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關於訴願之審議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訴願審議應實施言詞辯論
(B)訴願審議採當事人進行主義
(C)受理訴願機關應依職權實施調查
(D)鑑定費用原則上由訴願人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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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2), B(307), C(5088), D(206), E(0) #389718

詳解 (共 5 筆)

#540131

書面審理原則、職權進行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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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定所需費用由受理訴願機關負擔,並得依鑑定人之請求預行酌給之。

依第六十九條第二項規定交付鑑定所得結果,據為有利於訴願人或參加人之決定或裁判時,訴願人或參加人得於訴願或行政訴訟確定後三十日內,請求受理訴願機關償還必要之鑑定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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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693
事人進行主義
職權主義是由法院依據本身職權之發動,依職權進行審判,不受當事人意思決定之影響;而當事人主義是由當事人主導訴訟程序,在過程中原則不許公權力的介入,亦即全部訴訟程序之進行或終止完全交由當事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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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2730
(A)訴願審議應實施言詞辯論→書面審理(...
(共 64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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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9084
訴願法63
訴願就書面審查決定之A
受理訴願機關必要時得通知訴願人、參加人或利害關係人到達指定處所陳述意見。
訴願人或參加人請求陳述意見而有正當理由者,應予到達指定處所陳述意見之機會。
 
訴願法67
受理訴願機關應依職權或囑託有關機關或人員,實施調查、檢驗或勘驗,不受訴願人主張之拘束BC。➡️職權調查
受理訴願機關應依訴願人或參加人之申請,調查證據。但就其申請調查之證據中認為不必要者,不在此限。
受理訴願機關依職權或依申請調查證據之結果,非經賦予訴願人及參加人表示意見之機會,不得採為對之不利之訴願決定之基礎。
 
訴願法72
鑑定所需費用由受理訴願機關負擔D,並得依鑑定人之請求預行酌給之。依第六十九條第二項規定交付鑑定所得結果,據為有利於訴願人或參加人之決定或裁判時,訴願人或參加人得於訴願或行政訴訟確定後三十日內,請求受理訴願機關償還必要之鑑定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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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0678
訴願法第63條 訴願就書面審查決定之。 受理訴願機關必要時得通知訴願人、參加人或利害關係人到達指定處所陳 述意見。 訴願人或參加人請求陳述意見而有正當理由者,應予到達指定處所陳述意 見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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