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甲喝令自己養的狗咬傷乙,其法律效果為何?
(A)甲為教唆傷害行為人
(B)甲為傷害行為人
(C)甲為傷害間接正犯
(D)甲為不純正不作為傷害行為人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74), B(2485), C(991), D(170), E(0) #136446
統計: A(174), B(2485), C(991), D(170), E(0) #136446
詳解 (共 10 筆)
#113640
解析:本題答案是 B.
。甲喝令自己養的狗咬傷乙,造成乙受傷是甲的狗,但狗不構成刑法上的行為主體,因此,甲利用狗當工具傷害乙,甲就是行為主體,故選B.甲為傷害行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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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0057
利用動物只成立直接正犯,利用人才能成立間接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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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373
| 27 老李於公園散步遛狗時,巧遇仇家小張,乃藉機放狗咬傷小張,請問老李屬於傷害罪之: (A)教唆犯 (B)幫助犯 (C)直接正犯 (D)間接正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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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5979
間接正犯:
1.催眠
2.藉故
3.合法掩護
4.利用無辜
5.強迫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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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9609
間接正犯類型
1. 利用他人非構成要件之行為
行為人利用對他人的強烈影響力,或利用他人的不知與無知,使他人受迫或不知覺中為不具構成要件該當性之行為。
2.利用他人無故意之行為
行為人利用他人無故意的行為,以遂行其故意犯罪。
3. 利用他人合法之行為
他人的主觀與客觀均屬合法行為,但經行為人合法利用,而得以遂行其故意行為。
4. 利用無責任能力人之行為
行為人利用無責任能力之人,如未滿14歲、心神喪失,以遂其犯罪。
5. 強制他人為構成要件該當之行為
行為人強制他人不得不受迫為其實現構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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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6046
動物在法律上只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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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97340
甲喝令自己養的狗咬傷乙,狗等於凶器=物品=直接正犯
利用人(包刮利用無責任能力人之行為)犯法=間接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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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4543
B=直接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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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565
宋大你的說明不太正確喔
不是利用閒接正犯
狗只是工具喔!!!!
不是利用閒接正犯
狗只是工具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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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822
狗只是"工具"...QQ
可憐的狗子...
可憐的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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