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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 - 104不動產經紀營業員-公寓大廈管理條例#35995
科目:
不動產經紀營業員 |
年份:
104年 |
選擇題數:
54 |
申論題數:
0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不動產經紀營業員
選擇題 (54)
1 公寓大廈規約不得約定下列何種事項? (A)主任委員職務之執行權限 (B)住戶違反義務之處理方式 (C)停車場使用管理辦法 (D)專有部分及其基地之出售限制
2 公寓大廈建築物所有權登記之區分所有權人數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在 多少以上,起造人應於三個月內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成立管理委員會? (A)五分之一、五分之一 (B)二分之一、二分之一 (C)三分之一、三分之二 (D)三分之二、四分之三
3 對於一樓住戶在公寓大廈一樓外牆面改建增設鐵門,除應依法令規定之外, 得依何種程序方式另為限制? (A)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之同意 (B)管理委員會會議決議 (C)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 (D)區分所有權人之半數同意
4 公寓大廈共用部分設施之拆除,應經下列何者程序始得為之? (A)管理委員會會議決議 (B)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 (C)區分所有權人與管理委員會之協議 (D)管理委員會與住戶之協議
5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規約除應載明專有部分及共用部分範圍外,非 經載明於規約者,不生效力。下列何者非屬於此規定之事項? (A)禁止住戶飼養動物之特別約定 (B)違反義務之處理方式 (C)禁止從事宗教活動之特別約定 (D)財務運作之監督規定
6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下列對於供作共同使用部分之法定停車空間的 敘述,何者是錯誤的? (A)建商得將未售出之停車空間,設定予區分所有權人以外之人專用使用權 (B)建商不得單獨將停車空間售予未購買主建物之人 (C)區分所有權人不得分別單獨出售主建物或停車空間 (D)區分所有權人得單獨將停車空間出租予同棟建築物之其他區分所有權人
7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何者不得與其所屬建築物共用部分之應有部分 及其基地所有權或地上權之應有部分分離而為移轉或設定負擔? (A)停車位 (B)約定專用部分 (C)專有部分 (D)約定共用部分
8 區分所有權人未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繳納公共基金時,主管機關依公 寓大廈管理條例最高可處新臺幣多少元之罰鍰? (A)五萬元 (B)十萬元 (C)二十萬元 (D)三十萬元
9 公寓大廈之起造人或區分所有權人應依使用執照所記載之用途及測繪規定, 辦理何種登記? (A)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B)土地總登記 (C)所有權變更登記 (D)管理者 變更登記
10 法院判決區分所有權人出讓區分所有權及基地所有權應有部分確定,經管 理委員會聲請法院拍賣之所得,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規定,其所積欠應分擔之費用的受償順序如何? (A)與普通抵押權同等順位 (B)與一般債權同等順位 (C)與最高限額抵押權同等順位 (D)與第一順位抵押權同等順位
11.區分所有權人未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繳納公共基金時,由直轄市、縣 (市)主管機關依法最高可處新臺幣多少元之罰鍰? (A)5 萬元 (B)10 萬元 (C)20 萬元 (D)30 萬元
12 下列有關公寓大廈營運與管理維護之敘述,何者錯誤? (A)公寓大廈管理員以受僱人身分簽名或蓋章代收稅單即生送達效力 (B)管理服務人得同時受聘於二家以上之管理維護公司 (C)公寓大廈利害關係人於必要時,得請求閱覽或影印會計憑證 (D)管理委員之選任事項,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
13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7 條之規定,下列有關公寓大廈之約定專用部分的 敘述何者錯誤? (A)社區內各巷道不得為約定專用 (B)公寓大廈本身所占之地面視情況得為約定專用 (C)有固定使用方法,並屬區分所有權人生活利用上不可或缺之共用部分不得為 約定專用 (D)公寓大廈屋頂之構造不得為約定專用
14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8 條第 3 項規定,住戶違反該公寓大廈規約設置廣 告物,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經制止而不遵從者,應報請主管機 關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49 條第 1 項規定處理,該住戶並應於多久之內回復 原狀? (A)10 天 (B)1 個月 (C)3 個月 (D)6 個月
15 下列有關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對公共基金規範之敘述何者錯誤? (A)公共基金應設專戶儲存 (B)公共基金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負責管理 (C)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負責管理之公共基金應不定期將其收支、保管及運 用情形公告 (D)公共基金之運用應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為之
16.住戶積欠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應分擔之費用,經強制執行後再度積欠 金額達法定比例者後,由管理委員會促請其改善,於多久內其仍未改善者,管 理委員會得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訴請法院強制其遷離? (A) 15 日 (B)1 個月 (C)2 個月 (D) 3 個月
17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由全體區分所有權人組成,每年至少應召開定期會議 幾次? (A)1 次 (B)2 次 (C)4 次 (D)12 次
18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出席人數與表決權之計算,於任一區分所有權人之區 分所有權占全部區分所有權多少以上者,其超過部分不予計算? (A)十分之一 (B)五分之一 (C)四分之一 (D)三分之一
19.公寓大廈建築物所有權登記之區分所有權人達半數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 比例合計半數以上時,起造人應於幾個月內召集區分所有權人召開區分所有權 人會議,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並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報備? (A)3 個月 (B)6 個月 (C)12 個月 (D)15 個月
20 下列之說明,何者為正確?○1 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或管理負責人或管 理委員會僱傭或委任之警衛,即屬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所稱之管理服務人○2 為增 進共同利益,確保良好生活環境,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共同遵守事項, 即稱為住戶公約 ○3 區分所有:指數人區分一建築物而各有其專用部分○4 登記 簿謄本記載之主建物與附屬建築物面積,即屬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所指專有部分 面積 (A) ①② (B) ②③ (C) ③④ (D) ①④
21 下列有關於住戶之權利義務,何者錯誤? (A)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共同負擔 (B)共用部分及其相關設施之拆除、重大修繕或改良,應依管理委員會之決議為 之 (C)約定專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約定專用部分之使用人為之,並負擔 其費用 (D)約定共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其費用由公共基金支付或由區分所有權 人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分擔之
22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於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訂定規約前,規約草約經 承受人簽署同意後之效力為何? (A)視為規約 (B)阻卻違法 (C)其內容不具拘束力 (D)僅供參考
23.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住戶積欠應分擔之費用,經強制執行後再度積 欠金額達其區分所有權總價至少多少比例者,經促請其改善而仍未在期限內改 善時,得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訴請法院強制其遷離? (A)百分之二十 (B)百分之十 (C)百分之五 (D)百分之一
24 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或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僱傭或委任而執行 建築物管理維護事務之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或管理維護公司,稱為: (A)管理負責人 (B)管理服務人 (C)管理人員 (D)主任委員
25 一樓住戶需要進入二樓住戶的室內修繕漏水的管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二樓住戶的室內為專用部分的產權,二樓住戶得拒絕一樓住戶進入 (B)若修繕漏水的管線,必須使用共用部分時,應經管理委員會之同意 (C)若一樓住戶入二樓住戶的室內修繕漏水的管線應擇其損害最少之處所及方 法為之 (D)若一樓住戶進入二樓住戶的室內修繕漏水的管線導致其他損害發生,一樓住 戶應修復或補償所生損害
26 甲在某社區居住 20 年,每年均按月繳交管理費納入公共基金,今年甲因 搬家而出售位於該社區的房地產給乙,請問甲對於該公共基金的權利依法應如 何處理? (A)用剩的部分退回給甲 (B)抵繳甲應負擔的搬家費用 (C)抵繳甲應負擔的銀行貸款 (D)隨著該房地產移轉給乙
27 A 社區民國 101 年 1 月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後,改選委員成立新的管 理委員會,若 100 年的管理委員會拒絕移交公共基金收支帳冊,經催告於幾日 內仍不公告或移交時,得報請主管機關或訴請法院命其移交? (A)七日 (B)十日 (C)十五日 (D)三十日
28.依法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臨時會議,須經區分所有權人人數多少比例以 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多少比例以上,以書面載明召集之目的及理由請求 召集? (A)十分之一,十分之一 (B)十分之一,三分之一 (C)五分之一,五分之一 (D)五分之一,十分之一
29.依法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應由召集人於開會前多久,以書面載明通知 各區分所有權人? (A)3 日 (B)5 日 (C)7 日 (D)10 日
30 某社區欲在公寓大廈樓頂讓電信業者架設大哥大基地台,增加社區公共基 金之收入,請問應依下列何種程序辦理始生效力? (A)管理委員會決議即可 (B)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即可 (C)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並應經頂層區分所有權人同意 (D)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並應經頂層區分所有權人同意,並層報法院備查
31 從事公寓大廈管理維護業務之管理維護公司之管理服務人員沒有領得中 央主管機關的認可證,而接受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之委任執行公寓大廈管理維 護服務業務者,除了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勒令其停止執行業務以外, 並處多少罰鍰? (A)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 (B)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 (C)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 (D)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
32 公寓大廈起造人或建築業者,非經領得何種執照,不得辦理銷售? (A)銷售執照 (B)建造執照 (C)使用執照 (D)雜項執照
33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區分所有權之繼受人,得於繼受前向管理委員 會請求閱覽或影印之文件,不包括下列何者? (A)會計帳簿 (B)住戶清冊 (C)欠繳公共基金與應分擔或其他應負擔費用情形 (D)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
34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經約定供特定區分所有權人 使用者,稱為: (A)法定共用部分 (B)約定共用部分 (C)法定專用部分 (D)約定專用部分
35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在公寓大廈屋頂設置無 線基地台,應經下列何者之同意? (A)管理委員會 (B)全體區分所有權人 (C)頂層住戶 (D)頂層區分所有權人
36.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公寓大廈應設置公共基金,由起造人就公寓大 廈領得使用執照多少期間內之管理維護事項,應按工程造價一定比例或金額提 列之? (A)1 年 (B)1 年 6 個月 (C)2 年 (D)2 年 6 個月
37.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紀錄,應於會議後 幾日內送達各區分所有權人並公告之? (A)40 日 (B)30 日 (C)20 日 (D)15 日
38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公寓大廈起造人或建築業者,得將法定停車空間讓售予區分所有權人以外之 人 (B)管理委員會之管理委員,限由區分所有權人擔任之 (C)管理委員會有當事人能力及權利能力 (D)區分所有權之繼受人於繼受後,應遵守規約所定之一切權利義務事項
39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管理委員會應向下列何者負責,並向其報告會 務? (A)區分所有權人 (B)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C)管理服務人 (D)住戶
40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關於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之選任,下列敘述何 者正確? (A)連選得連任 (B)不得連選連任 (C)連選得連任一次 (D)未規定
41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住戶在樓梯間任意堆置報廢的電器用品等雜物 時,應由下列何者予以制止? (A)管理委員會 (B)管理員 (C)管理公司 (D)管理公司主任
42 公寓大廈各區分所有權人係按何比例對建築物之共用部分及其基地有使 用收益之權? (A)按其專有部分面積比例 (B)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 (C)按其基地共有部分面積比例 (D)按其專有部分及共有部分合計之面積比 例
43 下列關於公寓大廈辦理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時之面積測繪規定,何者錯誤? (A)附屬建物以其外緣為界 (B)建築物共用之牆壁,以牆壁之中心為界 (C)獨立建築物所有權之牆壁,以牆之外緣為界 (D)有隔牆之共用牆壁,以牆壁之內側為界
44 公寓大廈住戶違規私設路障及停車位侵佔巷道而妨礙出入者,應處新台幣 多少元罰鍰? (A)10,000 元以上 30,000 元以下 (B)20,000 元以上 50,000 元以下 (C)30,000 元以上 100,000 元以下 (D)40,000 元以上 200,000 元以下
45 有關公寓大廈之管理維護等相關費用的規範,下列何者有誤? (A)專有部分之修繕與維護,由各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其費用 (B)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其維護費用由所有住戶共同負擔,並得由公共 基金支付 (C)共有部分及約定共同部分的修繕與管理,由管理委員會為之,費用得由區分 所有權人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分擔之 (D)約定專用部分之管理維護,由使用人為之,並負擔其費用
46 以下何者非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所謂住戶? (A)公寓大廈之區分所有權人 (B)公寓大廈之承租人 (C)未經區分所有權人同意而為專有部分之使用者 (D)業經取得停車空間建築物之所有權者
47 以下有關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規定,何者有誤? (A)區分所有權人除法律另有限制外,對其專有部分,得自由使用、收益、處分, 並排除他人干涉 (B)專有部分不得與其所屬建築物共用部分之應有部分及其基地所有權或地上 權之應有部分分離而為移轉或設定負擔 (C)區分所有權人對專有部分之利用,不得有妨害建築物之正常使用及違反區分 所有權人共同利益之行為 (D)於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使用共用部分時, 不必經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之同意後為之
48 下列有關公寓大廈管理之敘述,何者錯誤? (A)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規定,公寓大廈係包括建築物及其基地 (B)法定空地部分,依法歸屬一樓之區分所有權人使用 (C)各區分所有權人按其應有部分比例,對基地有使用收益權,但另有約定者從 其約定 (D)專有部分不得與其基地所有權或地上權之應有部分分離而設定負擔
49 下列有關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之敘述,何者有誤? (A)公寓大廈本身所占之地面不得約定為專用部分 (B)連通數個專有部分之通往室外的門廳,不得約定為專用部分 (C)公寓大廈之外牆面、樓頂平臺及不屬專有部分之防空避難設備及除專有部分 外,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通過,得設置廣告物,不須完成報備 (D)共用部分及其相關設施之拆除,應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後為之
50 某甲購買 A 棟公寓大樓之 2 樓房地,其有一約定專用之大露台,經約定 專用變更時需經過何人同意? (A)該約定專用部分之區分所有權人同意 (B)該棟全體住戶區分所有權人同意 (C)管委會同意 (D)直轄市或縣(市)政府
51.甲出售其房地產給乙,請問甲對於該房地產所在公寓大廈之公共基金權利,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依其房地產價值比例,退回給甲 (B)依甲所欠繳之管理費金額,予以扣押 (C)抵繳甲應負擔的銀行貸款 (D)隨區分所有權之移轉,移轉給乙
52.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區分所有權人因故無法出席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時,得以書面委託代理人出席。下列何者非屬所定之代理人? (A)配偶 (B)承租人 (C)其他區分所有權人 (D)受輔助宣告之人
53.關於公寓大廈約定專用部分之管理及維護費用負擔,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以公共基金支付 (B)由該部分之使用人負擔 (C)由管理委員會分擔 (D)由住戶全體平均負擔
54.公寓大廈規約範本,由下列何者定之? (A)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B)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C)內政部 (D)直轄市、縣(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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