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國籍與戶政法規
> 104年 - 104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戶政:國籍與戶政法規(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34505
104年 - 104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戶政:國籍與戶政法規(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34505
科目:
國籍與戶政法規 |
年份:
104年 |
選擇題數:
0 |
申論題數:
4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國籍與戶政法規
選擇題 (0)
申論題 (4)
一、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現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有住所,然其於中華民國領域內,合計合 法居留之事實繼續期限為 4 年,其得否申請歸化?請析論其理由。(25 分)
二、某甲為我國國民負笈至美國留學,畢業後與其美籍女友在美國當地法院公證結婚, 請問某甲之婚姻在尚未向我國辦理登記之前是否有效力?(10 分)又其如何向我國 辦理結婚登記及其相關程序為何?(15 分)
三、依據我國之姓名條例,請詳述臺灣原住民及其他少數民族之姓名登記相關之規定為 何?(25 分)
四、請依據我國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說明涉外之婚約其成立與其效力之法律依據各 為何?(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