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62 下列有關憲法第 14 條保障人民集會遊行自由之敘述,何者正確?
(A)係保障人民以集體行動之方式,但不限和平方式表達意見之自由
(B)國家應在法律規定與制度設計上使參與集會遊行者在毫無恐懼的情況下行使集會自由
(C)立法者應對集會遊行自由之行使一律採行事前許可程序,始為合憲
(D)群眾因特殊原因未經召集自發聚集之偶發性集會、遊行,仍應事先申請許可
(E)憲法第 14 條規定人民集會自由之保障範圍,包括緊急性集會、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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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4), B(207), C(10), D(21), E(210) #906288

詳解 (共 3 筆)

#2751002

(A),釋字718號意旨:「憲法14條規定人民有集會之自由,旨在保障人民以集體行動之方式和平表達意見,與社會各界進行溝通對話,以形成或改變公共意見,並影響、監督政策或法律之制定,系本於主權在民理念,未實施民主憲政以促進思辨、尊重差異,實現憲法兼容並蓄精神之重要基本人權。」集會遊行保障之內容應為和平表達意見。(C) (D)!釋字718號,集會遊行自由之許可制原則上合憲,惟緊急性偶發性集會無法期待人民事先申請,不應有事先申請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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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1300
   釋字第718號:
憲法第十四條規定人民有集會之自由,旨在保障人民以集體行動之方式和平表達意見,與社會各界進行溝通對話,以形成或改變公共意見,並影響、監督政策或法律之制定,係本於主權在民理念,為實施民主政治以促進思辯、尊重差異,實現憲法兼容並蓄精神之重要基本人權。......故集會遊行法第八條第一項未排除緊急性及偶發性集會、遊行部分;同法第九條第一項但書與第十二條第二項關於緊急性集會、遊行之申請許可規定,已屬對人民集會自由之不必要限制,與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之比例原則有所牴觸,不符憲法第十四條保障集會自由之意旨,均應自中華民國一0四年一月一日起失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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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1287
(A)係保障人民以集體行動之方式,但不限和平方式表達意見之自由 
(C)立法者應對集會遊行自由之行使一律採行事前許可程序,始為合憲
(D)群眾因特殊原因未經召集自發聚集之偶發性集會、遊行,仍應事先申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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