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就讀普通班之身障學生,各級主管機關鑑輔會依現行法規,可提供下列那些人力資源及協助? 
甲、普通班每安置身障學生一人,可減少該班級人數三人至五人 
乙、所就讀之普通班,其班級安排應由學校召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決議 
丙、有情緒行為問題者,可依其需求程度提供教師助理人員協助 
丁、有特殊教育需求者,可協調家長陪讀
(A) 甲乙
(B) 甲丙
(C) 乙丙
(D) 丙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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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83), B(239), C(1636), D(150), E(0) #426637

詳解 (共 7 筆)

#669982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減少班級人數或提供人力資源與協助辦法第 四 條每安置身障學生一人,減少該班級人數一人至三人。但有特殊情形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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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4409

甲:鑑輔會評估身障學生之需求後,已提 供人力資源及協助但宗和評估後仍應減少班級人數者,才會每安置身障學生一人,減少該班級人數一人至三人。(第3&4條)

丁:有特殊需求會提供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協助 (現場可能剛好是學生家長,但她也是應徵助理人員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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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0049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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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668

第 三 條    學校對身障學生就讀之普通班,應由各級主
                 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
                 下簡稱鑑輔會)評估身障學生之需求後,提
                 供下列人力資源及協助:

一、身障學生有特殊教育需求者:由資源班教師或巡迴輔導
         教師進行特殊教育教學服務。

二、身障學生有生活自理或情緒行為問題者:依其需求程度
         提供教師助理員或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協助。

三、身障學生有專業團隊服務需求者:依其需求安排特殊教
         育相關專業人員提供諮詢、治療或訓練服務。

四、身障學生有教育輔具需求者:依其需求提供教育輔助器
        具。

五、身障學生有調整考試評量服務需求者:依其需求提供相
         關人力協助進行報讀、製作特殊試卷、手語翻譯、重填
         答案等協助。



第 五 條    身障學生就讀之普通班,其班級安排應由學
      校召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決議
,依學生個
      別學習適應需要及校內資源狀況,選擇適當
      教師擔任班級導師,並以適性原則均衡編入
      各班,不受常態編班相關規定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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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2374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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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3277
無家長陪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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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75303
原本題目:針對尌讀普通班之身障學生,各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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