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中李離擔任相當於現今何種性質之職務?
(A)軍職人員
(B)警務人員
(C)稅務人員
(D)司法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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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5), B(193), C(33), D(2090), E(1) #248322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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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離伏劍

 

      李離是春秋時期晉國的典獄長官,一向秉公不阿,執法如山。有一次,他在審閱過的案件中發現一起錯判死刑的冤案,感到惶愧不已,立刻脫下官袍綬印,讓衛兵把自己捆綁起來,送到晉文公的大殿前,請判處死罪。

 

      晉文公見了,慌忙下座為他鬆綁,說:「官職既然有貴有賤,處罰也當有輕有重,再說這件案子是下面官吏弄錯的,並不是你的罪責。」

 

      李離長跪不起,說:「臣下佔據的官職最大,從來也不讓給下屬一點權;享受的俸祿最多,也從沒有分給下屬一點利。今天我有了過錯,難道就可以推卸給下屬嗎?請判處死刑吧!」

 

      晉文公聽了,不高興地說:「照你這麼講,下屬犯罪,上司有責,難道連寡人也有罪了嗎?」

 

      李離回答:「典獄訂有反坐之法,判錯刑者便當服刑,殺錯人者就要被殺。國君因為我能體察民情,聽微決疑,而任命我為典獄長官,如今卻經臣下之手造成了冤殺案,我罪該處死!」說罷,他猛地站起,朝衛兵手執的寶劍撲去,頓時鮮血迸濺,死於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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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離伏劍〉李離者,晉文公之理也。過聽殺...
(共 571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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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離曰:「理有法,失刑則刑,失死則死。
依李離的意思:法理亦有法,犯了刑法上的錯誤就要受刑,罪臣該死就應當要死。
 
所以可判斷李離為 司法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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