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司法警察(官)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調查。」對此,以下敘述何者為是?
(A)表明司法警察(官)為偵查主體
(B)此宣示出發動偵查之法定原則
(C)表示司法警察(官)具有偵查裁量權
(D)司法警察(官)只有在被動告知有犯罪嫌疑時才應開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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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8), B(903), C(66), D(50), E(0) #1034987

詳解 (共 2 筆)

#1681033

228條(偵查之發動)
n
  檢察官因告訴、告發、自首或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偵查。

 (偵查的主體為檢察官)

 

229條(協助檢察官偵查之司法警察官)
n
  下列各員,於其管轄區域內為司法警察官,有協助檢察官偵查犯罪之職權: 
n
  一、警政署署長、警察局局長或警察總隊總隊長。 
n
  二、憲兵隊長官。 
n
  三、依法令關於特定事項,得行相當於前二款司法警察官之職權者。 
n
  前項司法警察官,應將調查之結果,移送該管檢察官;如接受被拘提或逮捕之犯罪嫌疑人,除有特別規定外,應解送該管檢察官。但檢察官命其解送者,應即解送。 
n
  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未經拘提或逮捕者,不得解送。

(司法警察官…. 協助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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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0607
第 228條檢察官因告訴、告發、自首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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