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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年 - 93 交通事業郵政升資考試_員級晉高員級_各類科:中華民國憲法#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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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3年 - 93 交通事業郵政升資考試_員級晉高員級_各類科:中華民國憲法#3109 |
科目:
公職◆憲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3年 - 93 交通事業郵政升資考試_員級晉高員級_各類科:中華民國憲法#3109
年份:
93年
科目:
公職◆憲法
10.我國憲法關於首都之規定,下列所述何者為是?
(A)定都於北平
(B)定都於上海
(C)未明定首都之所在
(D)定都於武昌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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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2 筆)
賴威霖
B3 · 2018/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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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 2017/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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