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對於簡易判決不服者,得向下列何法院提起第二審上訴?
(A)高等法院簡易庭
(B)高等法院普通庭
(C)地方法院合議庭
(D)地方法院簡易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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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4), B(263), C(647), D(104), E(0) #1504861

詳解 (共 5 筆)

#1661356

刑訴法  第 455-1 條 (地方法院簡易庭→地方法院合議庭)

對於簡易判決有不服者,得上訴於管轄之第二審地方法院合議庭

依第四百五十一條之一之請求所為之科刑判決,不得上訴

第一項之上訴,準用第三編第一章及第二章除第三百六十一條外之規定。

對於適用簡易程序案件所為裁定有不服者,得抗告於管轄之第二審地方法院合議庭。

前項之抗告,準用第四編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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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7681

簡易庭,法官一人,判決不服上訴,合議庭,法官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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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3213
(選擇簡單答)解題方法1:第436-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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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0911
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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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8280
有點奇怪···行政訴訟法的第235條···明明寫的很清楚···對於簡易訴訟之裁判不服者,得上訴或抗告於管轄之高等行政法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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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6463031
未解鎖
解釋:依據我國訴訟制度,對於地方法院簡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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