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甲:個人內在能力有顯著差異;乙:注意、記憶、聽覺理解…等任一能力表現有顯著困難,且經評估後確定一般教育所提供之學習輔導無顯著成效者;丙:除學校外,至少在其他一個情境中顯現適應困難者。;丁:智力正常或在正常程度以上者』。前述何者是「學習障礙」兒童的鑑定標準?
(A)甲乙丙丁
(B)甲乙丙
(C)甲乙丁
(D)乙丙丁
(E)以上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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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65), B(18), C(1281), D(16), E(27) #38011
統計: A(265), B(18), C(1281), D(16), E(27) #38011
詳解 (共 8 筆)
#203060
丙:情緒行為障礙學生之鑑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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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8525
第 十 條 本法第三條第九款所稱學習障礙,統稱神經心理功能異常而
顯現出注意、記憶、理解、知覺、知覺動作、推理等能力有
問題,致在聽、說、讀、寫或算等學習上有顯著困難者;其
障礙並非因感官、智能、情緒等障礙因素或文化刺激不足、
教學不當等環境因素所直接造成之結果。
前項所定學習障礙,其鑑定基準依下列各款規定:
一、智力正常或在正常程度以上。
二、個人內在能力有顯著差異。
三、聽覺理解、口語表達、識字、閱讀理解、書寫、數學運
算等學習表現有顯著困難,且經確定一般教育所提供之
介入,仍難有效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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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203
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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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4196
原本答案為E,修改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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