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依憲法訴訟法規定,下列何者不得向憲法法庭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
(A)南投縣議會
(B)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C)法務部
(D)公平交易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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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99), B(140), C(1128), D(494), E(0) #3481213
統計: A(399), B(140), C(1128), D(494), E(0) #3481213
詳解 (共 7 筆)
#6861803
可以向憲法法庭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
1.各法院
2.國家最高機關(總統+五院)
3.立委(1/4提出)
4.人民(用盡審級救濟)
5.二級獨立機關
6.地方自治團體的行政立法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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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91831
(A) 南投縣議會(憲訴法第82條,可以)
(B)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憲訴法第55條,可以)
(C) 法務部(憲訴法第47條第二項,不可以,需報請上級機關)
(D) 公平交易委員會(憲訴法第47條第三項,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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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01457
可以向憲法法庭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
1.各法院
2.國家最高機關(總統+五院)
3.立委(1/4提出)
4.人民(用盡審級救濟)
5.二級獨立機關
6.地方自治團體的行政立法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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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98669
答案為 (C) 法務部。
根據《憲法訴訟法》第 47 條,法規範憲法審查的聲請人主要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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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最高機關(立法院 1/4 以上、總統、監察院等)、
地方政府(各級行政機關)、
司法機關(各級法院法官)
以及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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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屬於行政院下轄之行政機關(內閣成員),
而非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的適格主體。
- (A) 南投縣議會(地方議會)可依憲法訴訟法相關規定聲請。
- (B)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審判機關)法官可聲請。
- (D) 公平交易委員會雖為獨立機關,但若屬於憲法上行使職權之最高機關(較罕見情形)或受影響之機關,依新法規定,行政院下屬部會通常不具獨立聲請人資格,但在本題選項中,法務部明確非獨立之憲法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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