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行為目的論」是哪一位心理學家提出來的?
(A)阿德勒(Alfred Adler)
(B)班杜拉(Albert Bandura)
(C)羅傑斯(Carl R. Rogers)
(D)艾里斯(Albert Ellis)。
統計: A(357), B(98), C(9), D(23), E(0) #3267938
詳解 (共 2 筆)
行為目的論
阿德勒提出「行為目的論」,每個人的行為都有一定的目的。研究阿德勒的心理學家德瑞克斯(Rudolf Dreikurs),將孩子不當行為背後的目的,區分為:過度尋求關注、爭奪權力、報復、自暴自棄等四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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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注意 |
學生行為 |
學生以不良行為來獲得注意,以證明自己存在、感受到接納。 這類孩子的錯誤推論是:自以為只有在大家注意他時,他在世界上才有一席之地。其表現行為有以下四種: (1) 主動建設性行為,如:偏激的批評。 (2) 主動破壞性行為,如:愛表現、扮小丑、炫耀、搬弄是非、囉嗦。 (3) 被動建設性行為,如:過分愛乾淨、過分小心、刻意想成為楷模兒童。 (4) 被動破壞性行為,如:愛哭、害羞、不愛表現、無精打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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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方式 |
1. 透過Skinner行為主義中的消弱-教師不理會的方式,降低學生發生不良行為的頻率。 2. 針對學生的良好行為、努力給予肯定給予稱讚。 3. 使用我-訊息,明確告知學生:「你上課一直吸引同學注意,這樣讓我很困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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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求權力 |
學生行為 |
爭辯、反駁、說謊、頂嘴、發脾氣等對抗的表現來爭取權力。 這類孩子的錯誤推論是:具有權力才能證明自己的重要性。這類孩子最明顯的特徵是具有攻擊傾向,想要當老大。其表現行為有: (1) 主動建設性行為,如:發脾氣、反駁、爭論、公然反抗、欺騙。 (2) 被動破壞性行為,如:懶惰、倔強、不服從、不在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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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方式 |
處理學生尋求權力的方法,就是教師不要捲入追求權力的漩渦中,如果教師不扮演權威人物,學生就失去爭鬥的對象。 1. 教師可利用面質的輔導方式,駁斥學生的非理性信念。 2. 提供各種不同情境,讓學生發揮才能和力量,透過循規蹈矩的方式獲得接納和地位,如:小老師、糾察隊、監督工作等,讓其學習不用暴力方式也可以得到主控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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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求報復 |
學生行為 |
藉傷害或報復他人取得自尊感,麻煩越大越正當,被討厭就是贏。 尋求報復的孩子覺得生命對他不公平,沒有人會喜歡他,他的錯誤推論是:傷害別人才能在社會中找到自己的地位,就如同別人傷害他一樣,容易觸法犯罪的人也是這類型的孩子。其表現行為則為: (1) 主動破壞性行為,如:傷害他人、偷竊、尿床。 (2) 被動破壞性行為,如:勉強、被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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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方式 |
尋求報復的學生最需要的是了解與接納。 1. 青少年的思維就如同Beck認知扭曲,教師可教導兒童練習自我內言,讓兒童改變其想法,從而改善其情緒及行為。 2. 教師可提供學生情感支持與關注,讓學生有選擇的機會,使學生感到被理解與接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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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現無能 |
學生行為 |
學生覺得自己毫無價值、意興闌珊或拒絕參與教室的活動。 這種孩子將無能當作盾牌,顯出無法勝任的樣子,避免任何可能失利的狀況。其表現行為只有被動破壞性行為,如:愚蠢、怠惰、拒絕與人互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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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方式 |
當學生認為自己不適合存在於團體中時,教師不應該放棄,教師與同學應該常常鼓勵和支持這些學生,並盡量嘗試讓這些想要孤立的學生體會到成功的滋味。 1. 教師應該幫助學生認清:失敗一次並不表示永遠是個失敗者。 2. 適時給予適當難度了任務,協助提升成就感與融入班級,達成自我效能的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