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有關扣押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於偵查中有相當理由認為情況急迫,有立即扣押之必要時,應報請 檢察官許可
(B)檢察官於偵查中有相當理由認為情況急迫,有立即扣押之必要時,得指揮司法警察執行, 並應於實施後五日內陳報該管法院
(C)為保全追徵,必要時得酌量扣押第三人之財產
(D)依刑事訴訟法所為之扣押,不具有禁止處分之效力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05), B(112), C(790), D(18), E(0) #1552505

詳解 (共 8 筆)

#2376805

第133條之2(扣押裁定之程序)*立法理由


  偵查中檢察官認有聲請前條扣押裁定之必要時,應以書面記載前條第三項第一款、第二款之事項,並敘述理由,聲請該管法院裁定。 
  司法警察官認有為扣押之必要時,得依前項規定報請檢察官許可後,向該管法院聲請核發扣押裁定。 
  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於偵查中有相當理由認為情況急迫,有立即扣押之必要時,得逕行扣押;檢察官亦得指揮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執行。 
  前項之扣押,由檢察官為之者,應於實施後三日內陳報該管法院;由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為之者,應於執行後三日內報告該管檢察署檢察官及法院。法院認為不應准許者,應於五日內撤銷之。 
  第一項及第二項之聲請經駁回者,不得聲明不服。
16
0
#2365845
刑訴133-2第2項檢察官、檢察事務官、...
(共 25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6
0
#3029365
第133條(扣押之客體)可為證據或得沒收...
(共 21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9
0
#2251530
本題公布解答為C
(共 1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4
1
#3080492
所謂禁止處分,所有人就名下財產不得為移轉...
(共 3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3
0
#2244628
C
(共 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1
#4112665

(B)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於偵查中有相當理由認為情

況急迫,有立即扣押之必要時,得逕行扣押;檢察官亦得指揮檢察事務官
、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執行。

前項之扣押,由檢察官為之者,應於實施後三日內陳報該管法院;由檢察
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為之者,應於執行後三日內報告該管檢察
署檢察官及法院。法院認為不應准許者,應於五日內撤銷之。 

1
0
#2255542
原本答案為99,修改為C
(共 1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