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下列關於訴訟救助之敘述,何者正確?
(A)為保障訴訟權,只要當事人無資力支出訴訟費用,無論有無勝訴之望,均應准予訴訟救助
(B)為節省國家訴訟資源,對於外國人不應給予訴訟救助
(C)法院得不經當事人之聲請,依職權裁定訴訟救助
(D)訴訟救助得於任何審級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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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5), B(5), C(36), D(624), E(0) #1217743
統計: A(25), B(5), C(36), D(624), E(0) #1217743
詳解 (共 2 筆)
#1415854
(A)為保障訴訟權,只要當事人無資力支出訴訟費用,無論有無勝訴之望,均應准予訴訟救助
→ 民訴§107(本國人訴訟救助之要件)不應給予訴訟救助 → 民訴§108(外國人訴訟救助之要件)得不經當事人之聲請,依職權裁定訴訟救助
①當事人無資力支出訴訟費用者,法院應依聲請,以裁定准予訴訟救助。但顯無勝訴之 望者,不在此限。
(B)為節省國家訴訟資源,對於外國人對於外國人准予訴訟救助,以依條約、協定或其本國法令或慣例,中華民國人在其國得
受訴訟救助者為限。
(C)法院 → 民訴§109(聲請訴訟救助之程序)
①聲請訴訟救助,應向受訴法院為之。(訴訟救助須經當事人聲請)
(D)訴訟救助得於任何審級為之 → 民訴§109(聲請訴訟救助之程序)
①聲請訴訟救助,應向受訴法院為之。(無限制法院之審級,故得於任何審級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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