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關於不動產登記,下列何者,為宣示登記?
(A)移轉登記
(B)設定登記
(C)繼承登記
(D)抵押權次序拋棄登記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50), B(52), C(253), D(55), E(0) #3311132

詳解 (共 4 筆)

#6214136
宣示登記將已成立之物權變動,昭示於人之登...
(共 16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1
1
#6225697
設權登記民法第758條
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
ㅤㅤ
宣示登記民法第759條
繼承、強制執行、徵收、法院之判決或其他非因法律行為,於登記前已取得不動產物權者,應經登記,始得處分其物權。
7
0
#6311347

正確答案為 (C) 繼承登記。

說明

  • 不動產登記可分為創設登記、移轉登記、變更登記與消滅登記等類型。而依照登記之效力可分為創設效力登記與宣示效力登記。
  • 宣示登記:
    • 係指登記僅在於公示已存在的法律事實或權利狀態,登記本身並不創設或變動權利。
    • 繼承登記即屬此類,繼承是因被繼承人死亡而發生,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即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
    • 繼承登記僅是將已發生的繼承事實予以公示。

其他選項說明

  • (A) 移轉登記:
    • 屬於變動登記,會變動物權的歸屬。
  • (B) 設定登記:
    • 屬於創設登記,例如設定抵押權等。
  • (D) 抵押權次序拋棄登記:
    • 為一種變更登記,會改變抵押權次序,並不是單純的宣示。

因此,選項(C)為正確的敘述。

1
0
#6242957
關於不動產登記,下列何者,為宣示登記?
(A) 移轉登記
(B) 設定登記
(C) 繼承登記
(D) 抵押權次序拋棄登記
ㅤㅤ
設權登記:
民法第758條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
 
宣示登記:
民法第759條因繼承、強制執行、徵收、法院之判決或其他非因法律行為,於登記前已取得不動產物權者,應經登記,始得處分其物權。
0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6431021
未解鎖
民法 第759條 因繼承、強制執行、徵...
(共 18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