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下列有關法律適用方法之敘述,何者錯誤?
(A)「法律三段論法」即指法律的構成要件規定作為大前提,案件事實作為小前提,經由涵攝之後,得出案件事實是否適用法律所定之法律效果的結論
(B)「擬制」在法律上的用語,通常表現為「準用」一詞
(C)「擬制」是立法者基於公益或政策上之需要,在法律上對於特定事實之存在或不存在直接予以規定
(D)「推定」意指特定事實的存在或不存在,因為缺乏明確的證據,由法律規定直接加以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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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78), B(3832), C(832), D(1003), E(0) #2823648
統計: A(378), B(3832), C(832), D(1003), E(0) #2823648
詳解 (共 10 筆)
#5370210
◆推定:「可」舉反證推翻
◆視為(=擬制):「不可」舉反證推翻
◆準用:跟某條規定一樣 → 目的:避免重複、簡約條文
◆類推適用:因條文沒規定,所以建議可以類推某條 → 目的:填補法律漏洞
※https://ayiyusw.pixnet.net/blog/post/332174439-%E3%80%90%E6%B3%95%E5%BE%8B%E7%94%A8%E8%AA%9E%E3%80%91%E6%8E%A8%E5%AE%9Avs%E8%A6%96%E7%82%BA%28%E6%93%AC%E5%88%B6%29---%E6%BA%96%E7%94%A8vs%E9%A1%9E%E6%8E%A8%E9%81%A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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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83198
三段論法 法律之適用
大前提:法律(抽象) ex: 刑法271
小前提:事實(具體) 鄭捷在MRT殺人
結論:鄭捷被槍決
擬制
擬制的定義:看C選項
擬制的用語:1.視為 2.視同 3.以.....論
擬制是一種法律效果的賦予,雖有相反的事實存在,也不能以反證推翻法律擬制的效果。
(ps.擬制權只有立委才有,法官是沒有的)
推定
推定的定義:看D選項
推定是一種事實認定的方法,若有相反的事實也就是有反證的存在,是可以推翻推定的法律效果,更白話一點的來說,推定是暫時性的假設。
準用
法律已預見而以明文指示,則稱為準用,目的是避免立法重複。
ex:行程法第149條:行政契約,本法未規定者,準用民法相關之規定。
以上來自陳治宇老師上課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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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95792
(B) 「擬制」在法律上的用語,通常表現為「視為」一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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