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直轄市政府依廢棄物清理法公告,民眾必須使用專用垃圾袋,始得將垃圾投入垃圾車。前述公告與垃
圾車清運垃圾兩種行為之法律性質分別為何?
(A)公告為行政處分;清運行為係執行行政處分之行為
(B)公告為行政契約;清運行為係實現行政契約之給付行為
(C)公告為法規命令;清運行為係行政事實行為
(D)公告為行政指導;清運行為係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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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83), B(57), C(5307), D(207), E(0) #3035427
統計: A(683), B(57), C(5307), D(207), E(0) #3035427
詳解 (共 5 筆)
#6116289
行政處分➔針對「特定之人」、「具體事項」所為之規制
法規命令➔針對「不特定之人」、「抽象事項」所制定之法規範
最高行政法院106年度判字第414號行政判決
此時如何分辨法規命令或行政處分所生「法律效果」之內容差異,即成為區分二者之關鍵,就此議題本院認為:
(1)「法規命令」所生之外部法律效果為「法規範內容對社會全部成員所生之抽象規制效力」,所有社會成員均需遵守該法規命令之規範意旨,但尚未在一個具體事實中受到適用,而形成特定主體(包含行政機關在內)間之權利義務關係。
(2)「行政處分」所生之法律效果則是「法規範經過法律涵攝過程,適用於個案事實,因此在特定主體間,發生確認或形成權利義務之具體規制作用」。
(3)從法律適用之邏輯言之,特定法規範一定是先有「抽象規制效力」,然後才因適用於個案事實而生「具體規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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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0655
個人筆記
依廢棄物清理法公告,民眾必須使用專用垃圾袋,始得….——法律授權,對特定民眾之命令
垃圾車清運垃圾——事實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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