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甲將房屋出租予乙,約定租至丙死亡時為止,此項租賃契約之附款為何?
(A)附有終期
(B)附有始期
(C)附有停止條件
(D)附有解除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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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73), B(47), C(281), D(671), E(0) #2129517
統計: A(973), B(47), C(281), D(671), E(0) #2129517
詳解 (共 8 筆)
#3890747
白話來說
條件,指法律行為效力的發生或消滅,繫於將來成否客觀上不確定事實。 期限,指法律行為效力的發生或消滅,繫於將來確定發生的事實。
人一定會一死
所以是終期,不能說是解除條件
懂了嗎?
但如果是約定租至丙成年為止,就是條件
因為有可能還沒成年就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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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70710
民法-第 99 條
附停止條件之法律行為,於條件成就時,發生效力。
附解除條件之法律行為,於條件成就時,失其效力。
依當事人之特約,使條件成就之效果,不於條件成就之時發生者,依其特約。
第 102 條
附始期之法律行為,於期限屆至時,發生效力。
(A) 附終期之法律行為,於期限屆滿時,失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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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4404
根據民法99條之規定,
附停止條件之法律行為,於條件成就時,發生效力。
附解除條件之法律行為,於條件成就時,失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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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個選項中,主要分成兩類:
A、B的期限,期限是指將來確定會發生的事實 (一定會)
C、D的條件,條件是指不確定是否會發生的事實 (可能會)
題目:甲將房屋出租予乙,約定租至丙死亡時為止。
附款的部分,死亡是將來確定會發生的事實,
因此選擇期限的類別,並且死亡是人生命的結束、終了。
所以A、B的部分,選擇附款為終期的A。
引用:https://hunhsin.pixnet.net/blog/post/2864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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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9070
感謝米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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