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有關我國地方自治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立法者必須在憲法所定框架內充實地方自治的內涵
(B)憲法本文授權立法者規定直轄市如何實施自治
(C)憲法本文對縣如何實施自治規定較直轄市詳盡
(D)地方自治必須是基於垂直分權而來的行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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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 B(40), C(91), D(101), E(0) #3563743
統計: A(15), B(40), C(91), D(101), E(0) #3563743
詳解 (共 2 筆)
#7272977
正確選項是 (D) 地方自治必須是基於垂直分權而來的行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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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
地方自治的核心精神在於因地制宜與住民自治,它既包含垂直分權(中央與地方的權限劃分),也涉及水平分權(地方行政與立法機關之間的權力制衡)。因此,將地方自治僅限於垂直分權是不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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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其他選項是正確的
- (A) 立法者必須在憲法所定框架內充實地方自治的內涵: 我國憲法及增修條文保障地方自治制度,立法者(即立法院)需在憲法規定的原則下,制定相關法律(如《地方制度法》)來具體落實與充實地方自治的內容。
- (B) 憲法本文授權立法者規定直轄市如何實施自治: 憲法第108條等規定劃分了中央與省縣的權限,而憲法增修條文第9條則授權立法院制定法律規範直轄市、縣市等地方自治事項,包括其自治的實施方式。
- (C) 憲法本文對縣如何實施自治規定較直轄市詳盡: 憲法本文主要是針對省、縣的制度有較多的原則性規定(例如縣設縣議會、縣參議會等),相較之下,直轄市在憲法本文中著墨較少,主要是在後來的憲法增修條文及其相關法律中詳細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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