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四等_法警:刑法與刑事訴訟法概要#130921
年份:114年
科目:刑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20 檢察官甲懷疑 X 和某起貪污案件有關,於是以傳票要求被告 X 到案說明,X 主動到案,甲訊問後認為 X 嫌疑重大且有逃亡之虞,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請問甲後續應該採用何種處置最為適當?
(A)由於甲已經訊問完 X,故可直接依照刑事訴訟法第 93 條第 2 項向法院聲請羈押
(B)甲應該先依照刑事訴訟法第 76 條之規定拘提 X 並再次訊問後,再向法院聲請羈押
(C)甲應該先依照刑事訴訟法第 228 條第 4 項之規定逮捕 X,並將逮捕所依照之事實告知 X 後聲請 法院羈押之
(D)甲應該放走 X,不得直接聲請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