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下列何者並非正當防衛行為所必須具備的內涵?
(A)為排除侵害
(B)針對現在的侵害
(C)只能為了保全自己的利益
(D)針對不法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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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7), B(54), C(3821), D(75), E(0) #1139423

詳解 (共 3 筆)

#1341363
民法第149條規定:「對於現時不法之侵害,為防衛自己或他人之權利所為之行為,不負損害賠償之責。但已逾越必要程度者,仍應負相當賠償之責。」
 刑法第23條規定:「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但防衛行為過當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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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5161
可參考刑法第23條、民法第14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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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0528

自己或他人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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