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甲向乙建設公司購買預售屋,雙方以書面訂立買賣定型化契約,關於本契約可能產生法律爭議之敘述,
下列何者錯誤?
(A)若契約條款約定買方需繳回契約書,則該條款無效
(B)若買賣雙方經個別磋商後約定契約審閱期間為 20 日,但契約定型化條款仍記載「買方享有 5 日之契約
審閱期間」者,該條款牴觸個別磋商條款之部分為無效
(C)若賣方乙公司於訂約時,突然口頭告知要求甲應同意:「如買方逾期繳交各期預售屋價金時,即視為
違約,已繳交之價金不予退還」,甲未置可否仍簽下書面契約。由於契約訂立不限於書面要式,雖然
乙之口頭內容未經記載於定型化契約中,但該口頭告知仍構成契約之條款而有效
(D)若契約條款約定本案預售屋廣告僅供參考,則該條款無效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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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條之1(審閱期間) 企業經營者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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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未解鎖
(A)(D) 《預售屋不得記載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