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關於經紀人員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之情形中,下列何者並非予以申誡處分?
(A)委由經紀業仲介不動產買賣時,經紀業未指派經紀人於法定文件上簽章者
(B)經紀人員對於因業務知悉或持有之他人秘密,無故洩漏者
(C)經紀人員收取差價或其他報酬
(D)經紀人員在執行業務過程中,未以不動產說明書向與委託人交易之相對人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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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05), B(114), C(2411), D(117), E(0) #1572763
統計: A(205), B(114), C(2411), D(117), E(0) #1572763
詳解 (共 7 筆)
#515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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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紀人員 |
處罰 |
科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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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差價 |
6個月-3年停業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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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任1公司+執行其他公司業務 (原公司同意不在此限) 六項>未指派經紀人簽章 不動產說明書經委託人簽章 向委託+交易之相對人解說 因業務持有之秘密不得洩漏 |
應予申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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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3758
我選的是C
結果竟然變成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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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1647
《 經紀業罰則 》
(一) 處新臺幣6萬~30萬罰鍰 (按次處罰):
1. 經紀條例 第7條6項:
違反全國聯合會訂立之經紀業倫理規範
2. 經紀條例 第11條:
違反經紀人應設置之人數
3. 經紀條例 第17條:
僱用未具備經紀人員資格者
4. 經紀條例 第19條1項:
收取差價或其他報酬
5. 經紀條例 第21條1項:
未簽訂委託契約書就刊登廣告及銷售
6. 經紀條例 第21條2項:
廣告及銷售內容與事實不符,並未註明經紀業名稱
7. 經紀條例 第22條1項:
文件未由經紀業指派經紀人簽章
(二) 處新臺幣3萬~15萬罰鍰:
1. 經紀條例 第12條:
未於經紀人到職日十五日內,造具名冊報請備查
2. 經紀條例 第18條:
證照、許可、證書未揭示於明顯之處
3. 經紀條例 第18條:
加盟經營者,未標明之
4. 經紀條例 第20條:
未揭示報酬標準及收取方式於營業處所明顯之處
5. 經紀條例 第27條:
經紀業拒絕主管機關檢查經紀業之業務
(三) 停止營業處分
1. 經紀條例 第7條3項:
未依規定繳存營業保證金
2. 經紀條例 第7條4項:
違反營業保證金及繳存或提供擔保之辦法
3. 經紀條例 第8條4項:
營業保證金低於規定額度時,未於一個月內補足
《 經紀人員罰則 》
(一) 予以申誡
1. 經紀條例 第16條:
經紀人員未專任一經紀業
2. 經紀條例 第22條1項:
文件未由經紀業指派經紀人簽章
3. 經紀條例 第23條:
未解說不動產說明書
4. 經紀條例 第25條:
無故洩漏他人秘密
(二) 6個月~3年 停止執行業務處分
1. 經紀條例 第19條1項:
收取差價或其他報酬
2. 經紀條例 第31條2項:
受申誡處分三次者
(三) 廢止經紀人員證書證明
1. 經紀條例 第31條2項:
受停止執行業務處分累計達五年以上
《 非經紀業而經營仲介或代銷業務者》
1. 禁止營業 + 10萬~30萬罰金
2. 仍繼續營業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實價登錄罰則》
(一) 6千~3萬 (按次處罰)
經紀條例 第24-1條1、2項:(仲介、代銷)
1. 未依限申報或租金、面積以外資訊不實
(二) 1萬~5萬
經紀條例 第24-1條1項:(仲介業務)
1. 未依限申報或租金、面積資訊不實
(三) 3萬~15萬 (按次處罰)
經紀條例 第24-1條2項:(代銷業務)
1. 未依限申報或價格、交易面積資訊不實
2. 未依限將委託代銷契約相關書件報備查
經紀條例 第24-1條6項:
3. 規避、妨礙或拒絕查核
經紀條例 第24-2條:
4. 未經當事人書面同意,同時接受買賣或租賃雙方委託。或未依規定辦理。
(四) 30萬~100萬 (按次處罰)
1. 未依限申報或價格、交易面積資訊不實,處罰二次仍未改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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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5798
(C) 經紀人員收取差價或其他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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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經紀業或經紀人員不得收取差價或其他報酬,其經營仲介業務者,並應依實際成交價金或租金按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報酬標準計收。
2. 違反前項規定者,其已收取之差價或其他報酬,應於加計利息後加倍返還支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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