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甲向乙借款 100 萬元,由丙擔任普通保證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屆期不清償時,乙可向丙請求替甲清償借款,丙不得拒絕
(B)甲之住所有變更,致向甲請求清償發生困難時,乙即得請求丙代為清償
(C)甲被宣告破產時,乙即得請求丙代為清償
(D)丙向乙事先聲明拋棄先訴抗辯權時,則該保證契約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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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297), B(881), C(4595), D(707), E(0) #935317
統計: A(2297), B(881), C(4595), D(707), E(0) #935317
詳解 (共 10 筆)
#1347505
原則上
債主金主(乙) → 向欠錢的(甲) 要錢
債主 卻 跳過 欠錢的 → 直接跟 保證人(人呆 丙)
保證人是可以拒絕的(保證人的先訴抗辯權)
But 但... 還是有特別的情況...
1.保證人 放棄先訴抗辯權(保證人很凱 欠多少錢我都幫他還)
2.欠錢的 被宣告破產 (破產宣告)
3.欠錢的 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
(2.3 基本上就是 欠錢的 還不出錢了)
只好轉而向 保證人要錢了
不然要抓 欠錢的去賣腎嗎?
(要注意 找不到人 是債主的問題,不甘保證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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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069
丙向乙事先聲明拋棄先訴抗辯權時,則成為連帶保證人,屆期甲不清償時,乙可直接向丙請求替甲清償借款,丙不得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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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2545
| 第 750 條 | 保證人受主債務人之委任而為保證者,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時,得向主債 務人請求除去其保證責任: 一、主債務人之財產顯形減少者。 二、保證契約成立後,主債務人之住所、營業所或居所有變更,致向其請 求清償發生困難者。 三、主債務人履行債務遲延者。 四、債權人依確定判決得令保證人清償者。 主債務未屆清償期者,主債務人得提出相當擔保於保證人,以代保證責任 之除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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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6488
22 甲向乙借款 100 萬元,由丙擔任普通保證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屆期不清償時,乙可向丙請求替甲清償借款,丙不得拒絕
甲屆期不清償時,乙可向丙請求替甲清償借款,丙得主張先訴抗辯權
保證人於債權人未就主債務人之財產強制執行而無效果前,對於債權人得
拒絕清償。
拒絕清償。
(B)甲之住所有變更,致向甲請求清償發生困難時,乙即得請求丙代為清償
甲之住所有變更,致向甲請求清償發生困難時,乙自始得請求丙代為清償,但丙得對債權人主張先訴抗辯權。嗣後依據相關規定丙得對主債務人請求除去其保證責任。
保證人受主債務人之委任而為保證者,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時,得向主債
務人請求除去其保證責任:
一、主債務人之財產顯形減少者。 二、保證契約成立後,主債務人之住所、營業所或居所有變更,致向其請
求清償發生困難者。
三、主債務人履行債務遲延者。
四、債權人依確定判決得令保證人清償者。
主債務未屆清償期者,主債務人得提出相當擔保於保證人,以代保證責任
之除去。
務人請求除去其保證責任:
一、主債務人之財產顯形減少者。 二、保證契約成立後,主債務人之住所、營業所或居所有變更,致向其請
求清償發生困難者。
三、主債務人履行債務遲延者。
四、債權人依確定判決得令保證人清償者。
主債務未屆清償期者,主債務人得提出相當擔保於保證人,以代保證責任
之除去。
(C)甲被宣告破產時,乙即得請求丙代為清償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保證人不得主張前條之權利:
一、保證人拋棄前條之權利。 二、主債務人受破產宣告。
三、主債務人之財產不足清償其債務。
一、保證人拋棄前條之權利。 二、主債務人受破產宣告。
三、主債務人之財產不足清償其債務。
(D)丙向乙事先聲明拋棄先訴抗辯權時,則該保證契約無效
丙向乙事先聲明拋棄先訴抗辯權時,則該保證契約有效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保證人不得主張前條之權利: 一、保證人拋棄前條之權利。
二、主債務人受破產宣告。
三、主債務人之財產不足清償其債務。
二、主債務人受破產宣告。
三、主債務人之財產不足清償其債務。
祝福幫我點讚的人都是準公務員,散播歡樂散播愛,口秋口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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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2273
丙若沒有事先拋棄先訴抗辯權的話,甲屆期不清償時,乙向丙請求替甲清償借款,丙可以拒絕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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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1332
謝謝8樓說明的如此清楚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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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94420
先訴抗辯權
就是保證人在債權人(例如銀行)未就主債務人(例如借款人)財產強制執行而無效果前,對於債權人得拒絕清償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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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172
A、B:丙有先訴抗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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