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縣政府對縣議會議決縣總預算案,如認為窒礙難行應如何處理?
(A)報請內政部協商決定
(B)重行編製總預算案送議會審議
(C)就窒礙難行部分送請議會覆議
(D)如為休會期間函請議長逕為修正
統計: A(58), B(13), C(1251), D(8), E(0) #2966004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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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轄市 |
縣市 |
鄉鎮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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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權 |
a.議決直轄市法規 b.議決直轄市預算 c.議決直轄市特別稅課、臨時稅課、附加稅課 d.議決直轄市財產之處分 e.議決直轄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及所屬事業機構組織自治條例 f.議決直轄市政府提案事項 g.審議直轄市決算之審核報告 h.議決直轄市議員提案事項 i.接受人民請願 j.其他依法律賦予之職權 |
a.議決縣市規章 b.議決縣市預算 c.議決縣市特別稅課、臨時稅課、附加稅課 d.議決縣市財產之處分 e.議決縣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及所屬事業機構組織自治條例 f.議決縣市政府提案事項 g.審議縣市決算之審核報告 h.議決縣市議員提案事項 i.接受人民請願 j.其他依法律賦予之職權 |
a.議決鄉鎮市規約 b.議決鄉鎮市預算 c.議決鄉鎮市臨時稅課 d.議決鄉鎮市財產之處分 e.議決鄉鎮市公所組織自治條例及所屬事業機構組織自治條例 f.議決鄉鎮市公所提案事項 g.審議鄉鎮市決算報告 h.議決鄉鎮市民代表提案事項 i.接受人民請願 j.其他依法律或上級法規、規章賦予之職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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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商 |
如延不執行或執行不當,直轄市議會得請其說明理由,必要時得報請行政院邀集各有關機關協商解決之 |
如延不執行或執行不當,縣市議會得請其說明理由,必要時得報請內政部邀集各有關機關協商解決之 |
如延不執行或執行不當,鄉鎮市民代表會得請其說明理由,必要時得報請縣政府邀集各有關機關協商解決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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窒礙難行 |
a~f、j認為窒礙難行時,應於該議決案送達直轄市政府30日內,就窒礙難行部分敘明理由送請直轄市議會覆議 h、i執行有困難時,應敘明理由函復直轄市議會 |
a~f、j認為窒礙難行時,應於該議決案送達縣市政府30日內,就窒礙難行部分敘明理由送請縣市議會覆議 h、i執行有困難時,應敘明理由函復縣市議會 |
a~f、j認為窒礙難行時,應於該議決案送達鄉鎮市公所30日內,就窒礙難行部分敘明理由送請縣鄉鎮市民代表會覆議 h、i執行有困難時,應敘明理由函復鄉鎮市民代表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