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以仁慈(benevolence)、德性(moral)及威權(authoritarianism)等構面所組成的領導風格為何?
(A)魅力領導
(B)仁慈領導
(C)文化領導
(D)家長式領導
統計: A(423), B(849), C(82), D(2687), E(0) #1891170
詳解 (共 9 筆)
家長式領導的定義為:在一種人治的氛圍下,彰顯出嚴明的紀律與權威、家長般的仁慈及道德的廉潔性的領導方式。
家長式領導主要是展現施恩、樹德及立威三種領導作風,鄭伯壎等人根據此三種家長式領導組成的要素編制成家長式領導量表(Paternalistic leadership Scale 簡稱PLS),透過確認性因素分析的檢驗,確認家長式領導包含仁慈領導(benevolent leadership)、德行領導(moral leadership )以及威權領導(authoritarian leadership)。
一、威權領導
領導者強調其權威是絕對的,不容挑戰;對部屬會做嚴密的控制而且要求部屬毫不保留的服從。威權領導包含了四個重要的成份:
1.專權作風:領導者會不願授權、只進行上對下的溝通,對訊息加以控制而不願公開,並對部屬進行嚴密的監控﹔
2.貶抑部屬的能力:領導者會故意漠視部屬的建議與貢獻﹔
3.形象整飾:領導者會維護自己的尊嚴,表現出信心及操控相關消息﹔
4.教誨行為:領導者會對部屬要求績效表現,對不好的表現直接加以斥責,且會對部屬加以指導。相對於領導者的行為,部屬會表現出順從、服從、敬畏及羞愧等行為反應。
二、仁慈領導
領導者對部屬個人的福祉做個別、全面而長久的關懷和照顧,不僅限於工作上的輔導協助,也會擴及對部屬私人的照顧,例如幫助部屬處理家庭的問題。它與西方文獻中之體恤或支持領導有些類似但仍有差別。
體恤(consideration)是指領導者表現友善與支持部屬的程度,表示對部屬的關心、重視部屬的福祉;支持指領導者會接受與關心部屬的需要與感受。但仁慈領導是長期的取向,表現在寬容與保護行為上,不僅限於工作上的寬大為懷,也會擴及部屬私人的問題。
除此之外,體恤通常表現在對部屬平等對待與上下平權的的環境脈絡下;仁慈領導則展現在威權與上下權力距離大的狀況下,主管不會讓部屬忘記誰才是上司。相對於領導者的仁慈,部屬大都以報恩來回報領導者的恩惠。
三、德行領導
領導者必須表現更高的道德操守或個人修養,特別是克己奉公、不循私(尤指不濫用權力、牟取私利或竊佔他人的利益)與以身作則,以贏得部屬的景仰與效法。過去的研究對於德行領導較少提及,理由是對領導者必須具備何種美德或素質以表現出高上的倫理道德,研究者並沒有一致看法,或許當社會具有完整而清楚的道德標準時,德行領導較有可能有效運用;抑或多元價值並存或是傳統與現代接壤產生灰色地帶時,德行的效能較佳。相對於領導者的行為,部屬表現出認同與效法的反應。
家長式領導(Patriarchal Leadership)
樊景立與鄭伯塤在回顧了自Silin以來的所有研究結論,將家長式領導定義為:一種表現在人格中的、包含強烈的紀律性和權威、包含父親般的仁慈和德行的領導行為方式。
根據這一定義,家長式領導包含三個重要維度:威權、仁慈和德行領導。威權是指領導者的領導行為,要求對下屬具有絕對的權威和控制,下屬必須完全服從。仁慈是指領導者的領導行為對下屬表現出個性化,關心下屬個人或其家庭成員。德行領導則大致可以描述為領導者的行為表現出高度個人美德、自律和無私。
所謂家長式領導,是指廣泛存在於華人企業中的一種獨特的領導行為,家長式領導的提出和研究都是以中華傳統文化為基礎的。
文化領導(cultural leadership)係指領導者透過領導的技術和智慧影響組織成員的信念、價值觀、規範等,力求塑造優質的組織文化或不斷提升文化的過程。
文化領導是一個以高層次概念取代技術為主的領導行為,領導者可以選擇不同的行政措施來達成目標,它最大的價值應在領導觀念的轉換。相較於過去的領導模式,文化領導乃欲使組織與成員形成命運共同體,組織內部形成一股凝聚力,當遇到困難時能共同努力一致對外,此亦為其真意所在。
文化領導觀點的基本假定是文化與目的乃是達成卓越的基本要素;學校文化包括了價值、象徵符號、信仰,以及家長與師生對學校生活所具有的共識與意義;文化主導了團體的價值與思想、感覺、與行為。學校文化生活建構了學校的真實面,而領導者則扮演了建立這真實面的關鍵角色。易言之,領導者的角色是學校文化的導引者與設計者,如同教會團體中的主教一般,負責鞏固信仰與價值,並傳佈團體的中心理念。
美國學者伯利曼(Bryman)於1992年提出所謂新領導理論,係從互易領導理論轉為強調願景的新型領導理論。與這個概念相關的名詞,有轉化領導(transformational leadership)、魅力領導(charismatic leadership)、願景領導(vision leadership)、文化領導(cultural leadership)、激勵領導(inspirational leadership)等。
比較 : 李克特(Likert)領導四系統
系統一 : 剝削權威
領導者對員工不信任,採取嚴格監督的專斷作法。
系統二 : 仁慈權威
領導者對員工部分信任,雖採權威作風,但多少會考慮員工的立場。
系統三 : 諮商
領導者對員工有相當程度的信任,會詢問員工的意見作為決策的參考。
系統四 : 參與
領導者對員工完全信任,給予員工參與決策的權力。(最好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