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在教育的行政行為,均應兼顧程序正義與實質正義,其用意在追求公平、公正與合
理性。請判斷下列「教師法」及「教評會」的相關條款,何者是屬於「實質正義」
的項目?
(A)教評會,置委員五至十九人
(B)教評會選舉委員,必須由全體教師推舉之
(C)教評委員的任期一年
(D)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其身心侵害,有解聘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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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8), B(472), C(139), D(3293), E(0) #2927685
統計: A(88), B(472), C(139), D(3293), E(0) #2927685
詳解 (共 4 筆)
#5534345
程序正義
是指在處理事件上的過程是否合乎規範,即是指形式上、過程中是否符合公平正當的原則,其所討論的常見問題是有關司法和法律程序管理的問題。
實質正義
是指在資源、福利等方面是否符合公平的分配,即是指在最後的政策、審判、行為的內容是否具有所謂的合理性,其所討論的常見問題是有關司法審判和法律行為結果的問題。
判斷標準:程序正義是人為規範的行為標準,無所謂善惡價值的判斷;而實質正義則強調善惡價值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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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56123
不知道以後會不會出被學生霸凌的相關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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