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以下之敘述何者為非?
(A) 意圖使廠商不為投標、違反其本意投標,或使得標廠商放棄得標、 得標後轉包或分包,而施強暴、脅迫、藥劑或催眠術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B) 意圖影響決標價格或獲取不當利益,而以契約、協議或其他方式之合意,使廠商不為投標或不為價格之競爭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 百萬元以下罰金
(C) 意圖影響採購結果或獲取不當利益,而借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或證件參加投標者, 亦同
(D) 以詐術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使廠商無法投標或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統計: A(31), B(19), C(33), D(88), E(0) #1828794
詳解 (共 7 筆)
第 87 條 (罰則(一)-圍標)答案為何是D呢??應該是A吧?
I意圖使廠商不為投標、違反其本意投標,或使得標廠商放棄得標、得標後
轉包或分包,而施強暴、脅迫、藥劑或催眠術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A) 意圖使廠商不為投標、違反其本意投標,或使得標廠商放棄得標、 得標後轉包或分包,而施強暴、脅迫、藥劑或催眠術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III以詐術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使廠商無法投標或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者,處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D) 以詐術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使廠商無法投標或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者,處六月以上五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使廠商不為投標、違反其本意投標,或使得標廠商放棄得標、得標後轉包或分包,而施強暴、脅迫、藥劑或催眠術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各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以詐術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使廠商無法投標或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D)
意圖影響決標價格或獲取不當利益,而以契約、協議或其他方式之合意,使廠商不為投標或不為價格之競爭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影響採購結果或獲取不當利益,而借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或證件參加投標者,亦同。
第一項、第三項及第四項之未遂犯罰之。
以下之敘述何者為是?
更改為:
以下之敘述何者為非?
只有(D)是錯誤的,其餘均正確。以上各樓已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