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老師幫小誠申請鑑定安置,小誠的家長在收到新北市鑑輔會決議結果通知書後,不接受鑑輔會的議決結果,請問小誠的家長該向哪個單位提起申訴?
(A) 校內特殊教育學生申訴評議會
(B) 校內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
(C) 新北市特殊教育學生申訴評議會
(D) 新北市鑑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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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7), B(41), C(934), D(574), E(0) #2509365

詳解 (共 1 筆)

#4597594

A.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服務辦法:各級主管機關為處理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案件,應設特殊教育學生申訴評議會(以下簡稱特教學生申評會)

B.學校為辦理特殊教育學生學習輔導等事宜,應成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其任務如下:

一、審議及推動學校年度特殊教育工作計畫。
二、召開安置及輔導會議,協助特殊教育學生適應教育環境及重新安置服務。
三、研訂疑似特殊教育需求學生之提報及轉介作業流程。
四、審議分散式資源班計畫、個別化教育計畫、個別輔導計畫、特殊教育方案、修業年限調整及升學、就業輔導等相關事項。
五、審議特殊教育學生申請獎勵、獎補助學金、交通費補助、學習輔具、專業服務及相關支持服務等事宜。
六、審議特殊個案之課程、評量調整,並協調各單位提供必要之行政支援。
七、整合特殊教育資源及社區特殊教育支援體系。
八、推動無障礙環境及特殊教育宣導工作。
九、審議教師及家長特殊教育專業知能研習計畫。
十、推動特殊教育自我評鑑、定期追蹤及建立獎懲機制。
十一、其他特殊教育相關業務。

C.新北市政府特殊教育學生申訴評議會設置要點:新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特殊教育學生申訴評議會(以下簡稱申 評會)受理新北市(以下簡稱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及輔導之申訴案件

D.新北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及就學輔導實施辦法:

第二條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及就學輔導之辦理事項如下:
 一、鑑定:確認或變更學生或幼兒(以下簡稱學生)之特殊教育資格。
  二、安置:依最少限制環境及就近入學原則,安排特殊教育學生就讀適 當之學校、幼兒(稚)園或托兒所(以下簡稱學校、園所),並提供所需之特殊教育服務。
  三、就學輔導:依特殊教育學生學習及生活需要,提供必要之教育、協 助或相關支持服務措施,並就行政管理、課程與教學、環境設備等事項,進行調整或改善。
  四、重新安置:特殊教育學生經安置後,若有適應困難,經校內外輔導後仍無法適應者,重新調整其就讀之學校、園所及特殊教育服務方 式。
  五、其他有關鑑定、安置及就學輔導事項。

第四條學生應依下列程序,向新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申請第二條所列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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