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關於法規之修正或廢止,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修正法規廢止少數條文時,應修正公布名稱及全文
(B)修正法規增加少數條文時,得將增加之條文列於該法規之最末章節
(C)修正法規增加少數條文時,得將增加之條文,列在適當條文之後,冠以前條「之一」 、「之二」等條次
(D)修正法規均應自公布後一年內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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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 B(4), C(58), D(2), E(0) #3664349
統計: A(10), B(4), C(58), D(2), E(0) #3664349
詳解 (共 2 筆)
#7305589
關於法規之修正,正確的敘述為(C)。修正法規若僅增加少數條文,
得採用「枝節增加」方式,將新增條文插入相關條文後,並冠以「之一」、「之二」等條次,以避免重新編排條次,符合中央法規標準法中關於條文增加的規範。
國立臺灣圖書館
國立臺灣圖書館以下為各選項分析:
- (A) 錯誤:修正少數條文通常以「部分修正」方式為之,不需重新發布名稱及全文(那是全文修正的情況)。
- (B) 錯誤:增加條文通常應插入相關內容處,若列於最後可能會造成條文邏輯不連貫。
- (C) 正確:此為法制作業中常見的條文修正與增加方式。
- (D) 錯誤:法規修正施行日期依「附則」規定,不一定都在一年內施行。
國立臺灣圖書館
因此,正確答案為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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