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甲為 A 公司董事長,為償還其個人欠款,令其秘書乙以 A 公司名義簽發新臺幣 300 萬元之支票一紙n予其債權人丙,並緊鄰 A 公司印章旁加蓋董事長甲之印章,依據票據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A 公司得主張該支票之簽發係屬無權代理,而不負票據責任
(B) A 公司得主張該支票之簽發係屬越權代理,而不負票據責任
(C)甲應自負票據責任
(D)甲無需負票據法上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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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 B(28), C(91), D(143), E(0) #1383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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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7575
1.依公司法第208條第3項之規定,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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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題目:27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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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A 公司不得主張該支票之簽發係屬無權代理,而不負票據責任:因為是以A公司名義開出,A公司負發票人責任,屬共同發票
(B) A 公司不得主張該支票之簽發係屬越權代理,而不負票據責任:同上
(C)(D)甲無需負票據法上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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