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有關被告訊問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A)依刑事訴訟法第 93 條規定,被告因逮捕到場者,應即時訊問。據此,即使被告已聲明需選任辯護人,亦不得停止訊問
(B)為保障人權,刑事訴訟法明定禁止疲勞訊問。據此,司法警察詢問犯罪嫌疑人者,依法不得於夜間行之,即使犯罪嫌疑人主動請求立即詢問,亦不得進行夜間詢問
(C)被告有數人時,應分別訊問之,為避免其串供,其中尚未經訊問者,不得在場,亦不得命其對質
(D)訊問被告,應全程連續錄音,必要時並應全程連續錄影,但於急迫情況下,經載明於筆錄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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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1), B(80), C(398), D(3270), E(0) #1870076
統計: A(31), B(80), C(398), D(3270), E(0) #1870076
詳解 (共 3 筆)
#3246808
(A)依刑事訴訟法第 93 條規定,被告因逮捕到場者,應即時訊問。據此,即使被告已聲明需選任辯護 人,亦不得停止訊問
刑訴第95條:無辯護人之被告表示已選任辯護人時,應即停止訊問。但被告同意續行訊問者,不在此限。
(B)為保障人權,刑事訴訟法明定禁止疲勞訊問。據此,司法警察詢問犯罪嫌疑人者,依法不得於夜 間行之,即使犯罪嫌疑人主動請求立即詢問,亦不得進行夜間詢問
刑訴第100-3條:
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詢問犯罪嫌疑人,不得於夜間行之。但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經受詢問人明示同意者。
二、於夜間經拘提或逮捕到場而查驗其人有無錯誤者。
三、經檢察官或法官許可者。
四、有急迫之情形者。
犯罪嫌疑人請求立即詢問者,應即時為之。
(C)被告有數人時,應分別訊問之,為避免其串供,其中尚未經訊問者,不得在場,亦不得命其對質
刑訴第97條:被告有數人時,應分別訊問之;其未經訊問者,不得在場。但因發見真實之必要,得命其對質。被告亦得請求對質。
對於被告之請求對質,除顯無必要者外,不得拒絕。
(D)訊問被告,應全程連續錄音,必要時並應全程連續錄影,但於急迫情況下,經載明於筆錄者,不 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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