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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14年 - 114 交通事業郵政、港務升資考試_佐級晉員級_各類別—郵政、港務: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133236 | 科目:升資考/佐級晉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4年 - 114 交通事業郵政、港務升資考試_佐級晉員級_各類別—郵政、港務: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133236

年份:114年

科目:升資考/佐級晉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28 甲男與乙女結婚數年,生育一女戊。甲與未婚之丙發生婚外情,丙自甲受孕而生下子丁,從母姓;甲 雖未辦理丁的認領,但持續提供丁的扶養費及教育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如甲過世,丁無遺產繼承權
(B)法律上擬制甲已認領丁
(C)甲與丁間不具民法上的婚生子女關係
(D)甲過世後,丁即不得提起認領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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