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依行政程序法規定,關於無效之行政處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無效之行政處分,自始不生效力
(B)行政處分之無效,得由處分機關依職權確認之
(C)行政處分一部無效者,其他部分仍為有效,但除去該無效部分,行政處分不能成立者,全部無效
(D)行政處分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若已於事後發給,則該瑕疵即獲補正,非屬無效之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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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71), B(823), C(560), D(5359), E(0) #2128348
統計: A(471), B(823), C(560), D(5359), E(0) #2128348
詳解 (共 8 筆)
#3724386
行政程序法110條
無效之行政處分自始不生效力。(A)
行政程序法113條
行政處分之無效,行政機關得依職權確認之。(B)
行政程序法112條
行政處分一部分無效者,其他部分仍為有效。但除去該無效部分,行政處
分不能成立者,全部無效。
行政程序法111條
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無效︰
一、不能由書面處分中得知處分機關者。
二、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者。(D)
加一條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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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3229
無效行政處分-自始不生效力
1無法由書面得知處分機關
2應以證書方式做成而未給予證書
3内容不能實現
4行為構成犯罪
5違背公共秩序
6未經授權而違背法規之(重大而明顯)
瑕疵之補正-事後補正就ok
1須經申請
2須明記理由
3應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機會
4應參與行政處分作成之委員會及其他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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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91003
第 111 條 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無效︰
一、不能由書面處分中得知處分機關者。
二、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者。
三、內容對任何人均屬不能實現者。
四、所要求或許可之行為構成犯罪者。
五、內容違背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者。
六、未經授權而違背法規有關專屬管轄之規定或缺乏事務權限者。
七、其他具有重大明顯之瑕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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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92232
下列何者為無效之行政處分?
(A)當事人請求以書面做成行政處分,但行政機關僅以口頭回覆
(B)書面行政處分無法得知處分機關
(C)發給津貼總額漏算一個月之行政處分
(D)情況急迫,如予陳述意見之機會,顯然違背公益,因而不予陳述意見之行政處分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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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84692
D只有五種情形能補正(見樓上)
未給證書是直接無效,不可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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