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關於發明專利之新穎性審查,下列何者不正確?(A) 以擇一形式記載之請求項,不得將各選項所界定之發明為對象分別審查(B) 新穎性之審查,不得將引證文件中之技術內容與其他先前技術結合(C) 獨立項不具新穎性時,其附屬項未必不具新穎性(D) 新穎性之審查應以每一請求項逐項作成審查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