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有關「可追蹤函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限為國際非掛號函件
(B)按址投遞,收件人免簽收
(C)不受理書面查詢
(D)遺失依法補償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01), B(114), C(140), D(851), E(0) #3142699
統計: A(101), B(114), C(140), D(851), E(0) #3142699
詳解 (共 5 筆)
#5911588
| 第七十一條 | 國際非掛號函件,由寄達郵政機構優先處理並交由專差儘速投遞及提供網路追蹤資訊者,為可追蹤函件。 可追蹤函件係按址投遞,免收件人簽收,且不受理書面查詢及補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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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6926
72條
第一項
國際
非掛號
函件,
由寄達郵政機構
優先處理
並交由
專差
儘速投遞
及提供
網路追蹤
資訊者,為
可追蹤函件。
第二項
可追蹤函件
係
按址投遞,
免
收件人簽收,且
不受理
書面查詢
及補償。
第三項
與本公司
辦理
可追蹤函件
業務之
國外郵政,
其國(地區)名
見附表一第二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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